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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11-07-05 查看次数:21181 次

孝感市政府关于实施“三大工程”促进工业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意见

孝感政发[2011]18

各县(市)区人民政府,市开发区管委会,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,临空经济区管委会,市政府有关部门:

为加快实施“工业强市”战略,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,推动全市工业经济跨越式发展,现就实施骨干企业提升、中小企业成长、创业型企业孵化“三大工程”提出如下意见:

一、实施“三大工程”的重要意义和基本目标

(一)充分认识实施“三大工程”的重要意义。孝感正处在工业化中期,工业经济发展是实现孝感科学发展、跨越式发展的关键和重点。实施骨干企业提升工程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、创业型企业孵化工程,对于做大做强做多工业企业,增大工业经济总量,增强竞争力,促进孝感科学发展、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各地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“三大工程”,切实抓好落实,推动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。

(二)实施百家骨干企业提升工程。在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选择百家骨干企业进行重点扶持,通过技改扩能和兼并、收购、联合等方式,扩大生产规模规模,增强企业竞争力和龙头作用。强化集群发展和品牌带动战略,形成一批对全市经济发展起支撑作用、具有自主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。2015年,全市100家骨干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500亿元,占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60%以上。

(三)实施千家中小企业成长工程。在支柱产业、重点产业集群中选择一批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,进行重点培育,加速其成长壮大。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,引导中小企业走“专、精、特、新”路子,使一批中小企业成为大型企业的“预备队”、产业集聚的“领头羊”。到2015年,全市新增规模以上企业1000家。

(四)实施万家创业型企业孵化工程。以推进全民创业和创业带就业工作为主线,以培育创业主体为目标,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,加快形成创业场所、政策扶持、创业指导、综合服务“四位一体”的创业工作机制,促进大批新企业的生成和发展。到2015年,新增创业型企业1万家以上。

二、实施“三大工程”的工作重点

(五)做大做强骨干企业。支持骨干企业加快技术改造,扩大生产规模。加快建立以骨干企业为核心的产业联盟,开展产业链上、中、下游的对接与整合。以骨干企业为龙头,加快发展电子信息、先进制造、新材料、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。鼓励骨干企业增资扩股、上市融资、发行企业债券、兼并重组、引进战略投资者等,不断扩大企业规模,提高核心竞争力。到2015年,全市主营业务收入过100亿元企业达到2家、过10亿元企业达到35家,新增上市企业3-5家,11个重点工业产业均有1-2家全国性行业排头兵企业。

(六)加速中小型企业成长。健全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,组建公益、事业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,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、技术、信息、融资、法律等方面的服务。培育壮大产业集群,推动中小企业集约集聚发展。支持金融部门设立中小企业服务信贷机构,建立健全担保和再担保机构,扩大信贷规模;支持中小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、集合债券、集合票据等形式直接融资。积极发展人力资源市场,加强企业用工服务,缓解中小企业用工难。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,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美誉度。以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,加快中小企业“两化”融合步伐。到2015年,建成2-3个国家级中小企业综合服务示范平台,3-5个省级中小企业综合服务示范窗口;动态调整和培育100家高成长性中小企业,使年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企业达到500家。

(七)加快创业型企业生成发展。建立完善创业政策体系,营造创业氛围,降低创业门槛,放宽企业登记条件,简化准入程序,促进各类创业主体发展。支持回归人士、高科技人员等各类群体自主创业,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建设中小企业创业园区,为中小企业提供生产、经营场所及相关配套服务。加快孵化基地建设,依托各类开发园区,建设一批制造业和生产服务业创业基地,培育一批高科技型创业基地,打造一批创意产业设计、研发基地,发展一批商务楼宇中小企业总部基地。到2015年,建成1-2个国家级创新创业孵化基地,5-8个省级创业孵化基地。

(八)加强工业园区建设。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,加大体制、机制和管理创新力度,推进8个省级开发区和14个特色工业园区提质升级。统筹考虑企业生产要素需求,引导各类企业向园区集聚发展。以工业园区为依托,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。引导创投、风投、私募等资金向重点园区投资,建设一批综合效益好、带动力强的大项目。加强“孝感新型工业化军民结合示范基地”孝感“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”建设,加快临空经济区发展,扎实做好孝感开发区争创国家级高新区工作。

(九)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。制定并实施《企业产学研行动计划》,加强产学研对接工作,推动共性技术成果和关键技术向企业扩散和转移。落实好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各项优惠政策,鼓励企业积极开发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产品,引导企业建立自主研发机构,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级、省级技术中心(检测中心),支持科技中介机构申报国家级、省级孵化器。推动国防科技向民用领域应用转化,引进一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、有比较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。到2015年,建立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(监测中心)5个,全市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家。

(十)深入推进精品名牌战略。大力开展质量兴市、商标兴市活动,积极推进“双百品牌培育创建工程”,创建一批国家和省级品牌,争创省级商标示范城市。到2015年,全市中国驰名商标达到10个、全国质量奖2个,湖北省名牌、著名商标都达到100个,长江质量奖达到20个以上。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,在光电子、生物医药、盐磷化工、粮油机械、纸制品、纺织等产业率先推广企业标准联盟,推动技术创新成果标准化,促进企业标准与知识产权结合。

(十一)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。贯彻落实《企业经营管理人才“151”培养计划实施意见》、《专业技术人才“121”培养计划实施意见》。建立健全各类企业人才数据库,开辟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绿色通道。加强“重点产业创新团队”建设,鼓励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。围绕高新技术企业、重点工程、新兴产业发展,积极引进企业紧缺急需的各类高层次人才。依托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建立企业人才继续教育基地,抓好企业人才研修培训。完善落实创业资助、场地和住房优惠、技术成果转让等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,建立健全创业人才奖励制度。

三、实施“三大工程”的保障措施

(十二)优化企业发展环境。加强企业“直通车”服务,设立“三大工程”行政审批绿色通道。编制年度《重点产业发展目录》和《技术改造导向计划》,落实好中小企业国家鼓励类投资项目税收减免优惠政策。做好对规模以上企业的分类统计和监测分析工作,加强土地、资金、用工等生产要素保障和信息服务。设立金融机构奖励资金,每年拿出50万元,对金融机构新增企业贷款进行奖励。

(十三)加大工业企业奖励力度。继续执行《孝感市工业企业综合考评和表彰奖励暂行办法》,对每年的十强工业企业、十大纳税工业企业、十佳成长进步工业企业进行表彰奖励。对全市年净纳税额前十名的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奖励5万元,对市本级纳税前十名的工业企业负责人奖励3万元(以上两项奖励不重复计奖)。设立市本级企业上市专项经费,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补贴经费30万元,上市材料申报到中国证监会再补贴30万元,发审会审核通过再补贴40万元。对新认定的国家级、省级技术中心(检测中心),分别给予50万元、10万元奖励;对新制定国家级标准、省地方标准的企业,分别给予10万元、5万元奖励;对新获国家发明专利的企业,给予5万元奖励;对获得“中华老字号” 的企业,给予50万元的奖励;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全国质量奖(含省政府质量奖)的,市本级企业奖励40万元、县市区企业奖励10万元;对新获得省名牌产品、著名商标、长江质量奖的,市本级企业奖励10万元、县市区企业给予授牌表彰;其他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的奖励,按市政府原政策执行。开展优秀企业家选拔工作,落实好对优秀企业家和突出贡献人才的奖励政策。

(十四)加大资金投入力度。市本级设立总额1000万元的“三大工程”专项资金。其中,骨干企业提升专项300万元,主要用于年度对企业规模发展、纳税贡献争先进位、金融机构放贷和企业家评比的表彰奖励;中小企业成长专项400万元,主要用于对企业新建项目贷款贴息、无偿资助以及对中小企业开拓市场的补贴;创业型企业孵化专项300万元,主要用于对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和担保机构的业务资助、保费补助,以及创业投资基金设立、创业人员培训、初创企业的各类业务补贴等。设立总额3000万元的市本级工业生产调度资金,支持中小企业短期生产流动需求,利用财政间歇资金年度滚动使用。各县市区要结合自身情况,设立相应的“三大工程”专项资金和工业生产调度资金。市本级“三大工程”专项资金、工业生产调度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,由市财政局和市经信委另行制定。

(十五)加强组织领导。成立“三大工程”推进工作领导小组,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,分管工业的副市长任副组长,小组成员由市经信委、发改委、财政局、统计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,具体承担日常联络协调工作,负责制定“三大工程”工作分项方案。为加强工作落实,将“三大工程”工作目标纳入各级、各部门年度责任目标考核。

 

 

 

一一年七月四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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